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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音响“失声”管理已有“动静”

  9月1日起,新《广西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其中明确规定了在居民住宅区或者毗邻居民住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唱歌、跳舞、健身等应该控制音量,禁止使用声响过大并影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禁止夜间开展类似活动。条例颁布已经一月有余,如今执行的情况如何?     管理已经在行动    9日,记者联系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局) 、市公安局等单位了解到,按照新条例的规定,生产噪音 (包括建筑工地、企业生产等)由环保部门管理,生活噪音(唱歌跳舞、娱乐场所等)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目前,公安部门已经按照条例的规定,部署各辖区派出所、警务站等对相关噪音问题进行处置。     按新条例要求,公安部门处理噪音问题,可通过其他居民作证、自行录音录像等进行取证,然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劝解和勒令停止制造噪音。不听劝告的,则将依法处罚,具体为罚款200至500元不等。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法制大队一负责人表示,警方管理生活噪音已经在行动。如9月23日20时许,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市民反映,金沙角观瀑广场旁有人使用大型音响播放音乐,数十人在跳舞,导致附近小区居民无法休息。民警 到场后,确实听到相当大的音乐声,当即要求音响负责人关闭音乐。当晚,记者在现场看到,用于播放音乐的音响共有两个,每个都重达20公斤左右。之后,民警还让音响负责人将音响运离现场,并告诫该负责人,不能再在夜间到该处播放音乐,否则将依法处罚。这名负责人表示,不知新条例的颁布,将按照民警要求,注意播放时间和音量的控制,尽量不打扰别人。     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统计,从今年4月至8月,共接到噪音类报警5000多条,涉及4000多个问题,民警均及时出警处理或联系环保部门共同处理。     齐抓共管控噪音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法制大队相关 负责人表示,在管理广场舞音乐声音过大等生活噪音方面,除了公安部门的处置外,社区、街道办也在扮演着重要角色。鱼峰区麒麟街道办事处凤起社区就曾经成功调解该小区的广场舞噪音问题。该社区一工作人员说,去年广西这一条例尚未颁布,对居民区部分居民跳舞播放过响的音乐等没有约束,当时凤起新都小区就曾发生纠纷。最后社区邀约居民代表、跳舞的居民代表一起调解纠纷,对音量和跳舞地址等进行约定,双方至今“平安无事”。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法制大队这名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与社区、街道办等多方合作,加大对新环保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居民了解相关内容、处罚规定等;然后在出现投诉或反映时,能够实现齐抓共管,保证市民生活环境安静,不让噪音影响生活。     据昨晚8时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统计,9月份共接到噪音类报警电话1200多个,涉及噪音800多个,经民警查实的生活噪音主要有舞蹈音响、家庭装修和邻居播放音乐。据分析,这组数字与往月相比虽然没有明显变化,但最大的变化在于:民警拥有了依法处罚权。     相信市民的生活会变得更加美好。     日报记者张威黄耀霆